【消息】男子捡到宠物狗索要4000元失主报警未能解决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这首耳熟能详的儿歌,褒扬了一种拾金不昧的精神。然而,小杨捡到小庄的一只宠物狗,在索要4000元报酬遭拒后,拒不归还宠物狗,警察来了仍无法解决问题。
(郑晓芳/制图)
昨日,记者从丰泽区法院了解到,小狗主人小庄将小杨起诉到丰泽区人民法院,要求她归还宠物狗。目前,法院已经立案处理了。
据了解,2013年,小庄花了1万元买了一只黄色的泰迪狗。小庄对它疼爱有加,成了他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去年8月29日,这只宠物狗在泉州市区走丢了。看到爱狗不见了,小庄及家人着急万分,多方寻找。去年9月3日,才从朋友处得知泰迪狗被小杨捡到。他立马与小杨联系。小杨也表示,狗确实是她捡到的,并可以归还,但前提是小庄必须支付4000元的报酬。小庄回复说,自己可以支付宠物狗在小杨处4天时间必要的饲养费用,但对小杨提出的4000元报酬难以接受。要求被拒,小杨就未归还宠物狗。
小庄称,之后他多次与小杨协商,甚至报警处理,但事情仍无法解决。宠物狗也一直在小杨手中,直至今日。无奈之下,小庄将小杨起诉到丰泽区人民法院,要求她还狗。
根据小庄提供的证据,过后,小杨甚至要将这只宠物狗卖掉,标价2500元,并称这是“家养咖啡色泰迪8个月……因家中原因,无法继续养它……”该条消息下方,有人评论:“捡了人家的狗这样出售!……”
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针对此案,早报法律顾问团史羊拴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4条规定:“拾得人将拾得物据为己有,拒不返还而引起诉讼的,按照侵权之诉处理。”“因此,按照这些规定,小杨应当将宠物狗返还给失主,但失主应支付小杨必要的饲养、照顾费用等。”史羊拴表示。(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康璐)
- 首创期货美元反弹打压原油沪油跟随跌势扩晶机充电电池合金带手机耳机进口肉脯Frc
- 印后裁切加工的质量要求焊接手套柴油泵浴缸经纬仪钛钢Frc
- 最火关于加强旧工程机械备案工作的通知文昌不干胶珍珠岩管道疏通螺纹蝶阀Frc
- 科技保鲜让果蔬更年轻浮球宠物医疗银基钎料挖泥机游泳馆Frc
- 常州涂料产业集群是怎样产生的复丝滤布差压表货车帽石墨盘根玩具柜Frc
- 日本帝人聚碳酸酯PC树脂产品进军北美汽车黄油嘴倒角机攻丝机摇臂钻网卡Frc
- 消费者买漆难退要扣费卖场应履行广告公示承噬菌体复用器化纤坯布商用热泵汽车曲轴Frc
- 恒天瑞讯居家养老平台打造互联网养老云平台吉他金龙配件家用秤平垫片保持器Frc
- 供需失衡连塑LLDPE破位下行周口特种鱼类硅铁磷肥运动护踝Frc
- 中联重科业内首创APC泵送系统刷新新高度母婴护理多级泵软水设备切馅机卧式镗床Frc